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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ID:Kira于站务粗口人身攻击 [打印本页]

作者: gravityforce    时间: 2008-2-20 17:10     标题: 投诉ID:Kira于站务粗口人身攻击

投诉ID:Kira于站务区粗口攻击本人
地址链接:http://bbs.cnmsl.net/viewthread.php?tid=12318&extra=page%3D1

于19楼、29楼中多次针对本人出现了“你丫的”、“麻痹的”这样的粗口字眼

望管理员处理

事情缘由是在上述链接中,笔者有谈到论坛管理的自由裁量问题时

提及了之前ID:Kira恶意刷分的事实

在笔者看来,这一事件本身就是会员利用论坛规则漏洞恶意刷分提升权限的恶性事件

也是论坛管理中的事后处理的典型案例

因此,笔者认为在此提及、以及在其他地方提及并无不妥

笔者所陈述的均是事实

相信“大家都是教主刷分的受害者”这样的论点也是大家所能接受和认同的

Kira以我抓住这点说事为由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我认为是恶意中伤的行为

“你丫的”“麻痹的”这样的字眼在日常并不少听到

笔者在聊天时也时常会使用这些词

纵使如此,这也并不意味着这些词就不是脏话粗口

在BBS这样的载体上,言行的文明是最基本要求和前提

倘若不对粗口和人身攻击进行规制

那无疑是对会员本身的不尊重和自贬身价

这位Kira,或者说拂晓,或者教主

我想你作为一个成年人,并没有控制自己的言行举止的能力

你说教主这个词贬义,那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在语言学上教主这个词是一个中性词

称呼你为教主完完全全符合你一直以来的所作所为,这也没有达到出言中伤的限界

然而“你丫的”、“麻痹的”(当然我们都知道这是在侮辱我母亲的人格)却是我所不能容忍的

你要骂人可以,你在私下骂我或者咒我也无妨

但是在这里,在一个BBS上,我却不能容许你如此侮辱我的人格

是可忍孰不可忍?

如果你觉得我是在这里小题大做

那我也可以告诉你

法国法学家耶林曾经说过,法律下的人所不能容忍的,就是精神上的伤害



再说回刷分的事件

QUOTE:
原始的积分规则 本就该改 乃知道除当时对积分突降 抱疑问的那些发帖者 没发言 且刷过分的人分值总数是多少?

麻痹的 刷分 存在公平性么 没有刷到引人注目 原规则会被处理么 承认替人针对某些人 而如此的手段 必然会卷进其它一堆人

以及 积分 对鄙 用处不大 不能看的不看 其它方式顶多看了就过 没啥兴趣 不能下的不下或者别处下

在MSL资源 鄙至今总共只下了 DATA COLLECTION VOL18 SEED-B一件东西 MJID啥的 丢别人共用的 就更不管了

好吧

原本的积分规则本来就该该

那还真有劳你150万次的点击来迫使管理层该了

你还真是用心良苦的以身试法来告诉大家这个BUG不合理?我们还都误会你的一片好心了?

何其虚伪!何其伪善!

退一步说,的确肯定不止你一个人在刷

但能刷到令管理员修改积分规则

足以证明你刷150万次的性质之严重和恶劣

大量论坛的积分规则都有点击增长积分

MSL为什么被迫取消了

就是因为有你这种贪得无厌的恶意利用论坛漏洞的人在!

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犯了错还能说出上面这样厚颜无耻的话的,你实实在在是第一个

成年人就该用于承担自己的错误和因为错误而受到的职责

又是谁在大肆宣扬自己把DATA COLLECTION的地址都猜出来了?

你还好意思说出上面的话么?


本身FTP地址设个BP购买就是防不了小人的
猜的肯定也不知你一个
但对照看到你上面那段话
就让人觉得作呕

[ 本帖最后由 gravityforce 于 2008-2-20 17:32 编辑 ]
作者: 持镰者    时间: 2008-2-20 17:36

附议

要粉饰错误到这种地步,还有什么好说的
作者: 紫炎    时间: 2008-2-20 21:49

投诉受理,ID:Kira 小黑屋3天
作者: 巴尼    时间: 2008-2-21 20:44

明白J2说的了...
作者: 激劈零食    时间: 2008-2-22 09:16

那个,什么刷分的....不明白啊
作者: CaptainDragoon    时间: 2008-2-22 12:51

3天貌似轻了

还有我说怎么老老实实全部付了钱一个都下不下来原来是这厮这种HD干的好事!!!

[ 本帖最后由 CaptainDragoon 于 2008-2-22 12: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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